010-87687239          010-87688211
   010-69243484   13910407259(微信同號)

一傳銷窩點頭目劫人錢財獲刑七年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3-01-26 21:14作者:王海波來源:人民法院頻道

    本網(wǎng)訊(通訊員 王海波)  2013年1月16日,江西省南昌縣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陳建設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1年11月22日18時許,被害人尚雯被傳銷人員“何悅”騙至南昌縣蓮塘鎮(zhèn)原江西明星集團宿舍25棟1單元302室的傳銷窩點。該傳銷窩點的頭目(稱“家長”),即被告人陳建設伙同其他傳銷窩點的傳銷人員嚴明國、徐頌書、劉勝東等人,對被害人尚雯采取威脅手段,劫取被害人尚雯人民幣800元及銀行卡上的存款人民幣8 900元。


   被告人陳建設于2012年3月2日被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陳建設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暴力威脅手段,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為確保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遂作出上述判決。(文中姓名均系化名)


咨詢點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