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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guān)“天津天獅”傳銷組織打人致死 8名被告人今受審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6-11-03 12:46作者:畢式明來源:南方日報 ![]() 韶關(guān)“天津天獅”8名傳銷人員為強迫兩被害人加入傳銷組織,對兩被害人進行毆打并搶其錢財,結(jié)果致一被害人死亡。11月2日,韶關(guān)市中級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公訴機關(guān)指控,被告人肖某旗等8人均為“天津天獅”傳銷組織成員,其中肖某旗、楊某云、周某為“主任”,其他5人為“主任”手下的“代理”。2016年1月24日,該團伙將被害人劉某騙至韶關(guān)市湞江區(qū)某小區(qū)傳銷窩點,8名被告人分工合作,以實施毆打的形式,搶走劉某隨身攜帶的銀行卡、手機等財物,并逼迫劉某說出銀行卡和手機支付寶的密碼。為了強迫劉某加入傳銷組織,將其扣押在傳銷窩點。 1月29日,該團伙又將被害人蔡某騙至韶關(guān)市湞江區(qū)某小區(qū)傳銷窩點,因蔡某拒絕說出手機支付寶密碼,各被告人共同毆打蔡某致其當場死亡。離開窩點后,被告人肖某旗用被害人蔡某的銀行卡取出人民幣5000元,用被害人劉某的手機支付寶轉(zhuǎn)賬4842.57元至自己支付寶賬戶。在各被告人離開后,被害人劉某逃離并報警。公安機關(guān)于30日、31日先后將8名被告人抓獲歸案。 公訴機關(guān)指控認為,被告人肖某旗等8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作案兩起,并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搶劫罪。 該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