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87687239          010-87688211
   010-69243484   13910407259(微信同號)

拿著七萬欠條要求還錢,因參加傳銷投入資金不受法律保護被法院駁回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9-02-21 11:36作者:寧法宣  萬承源來源:揚子晚報

雖然手持一份對方寫的七萬元欠條,但打官司要求對方還錢時,卻最終被法院駁回。

原來,這是一起因傳銷引起的案件。盡管原告手中握有欠條,但此事并不屬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圍。

u=3355457198,3904438222&fm=26&gp=0.jpg

通訊員 寧法宣 揚子晚報/揚眼記者 萬承源

將上線的上線告到法院

劉某是戴某在傳銷組織中的下線,而戴某又是蔡某的下線。自2014年起,蔡某以做國家工程、從事連鎖經(jīng)營的名義騙取劉某及劉某發(fā)展的下線向傳銷組織繳納“投資款”,蔡某因此從傳銷組織分得70500元。

2016年2月,蔡某向劉某出具欠條一份,寫明:“今欠戴某做連鎖經(jīng)營傘下(劉某)下面人民幣柒萬零伍佰(70500)一年時間還清?!焙蟛棠澄磧斶€欠款,劉某遂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蔡某償還欠款70500元及利息。

一審法院判決蔡某給付劉某70500元及利息。蔡某不服,上訴至南京中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

二審過程中蔡某稱,其與劉某均系傳銷組織成員。2015年,傳銷組織解散后,劉某見損失無法追回,遂糾集其上線戴某及下線眾人要求蔡某賠償損失,蔡某被迫出具欠條。該欠條所記載的70500元系傳銷組織的返利,屬于非法錢款。

劉某則辯稱:自己及其眾親友按蔡某的指示交付所謂的國家工程投資款時,并不知道是參與傳銷活動,后因公安機關破獲傳銷案,劉某和眾親友才知道受騙。于是他找到了蔡某,蔡某出具欠條,未受到脅迫。

參與傳銷投入資金不受保護

二審中,蔡某圍繞上訴請求,提交了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qū)人民法院一份刑事判決書,以證明其和劉某參與的傳銷組織在虛構的項目、運作模式等方面與前述刑案判決認定的傳銷組織一致。

這份該判決書判決另外三人的行為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jù)劉某與蔡某的陳述,兩人參與的傳銷組織在虛構的項目、上下級網(wǎng)絡關系、繳納費用的金額以及計酬、返利的方式等方面均與該刑事判決中認定的傳銷組織一致。

南京中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1999)民他字第2號復函規(guī)定,當事人之間因傳銷行為發(fā)生糾紛訴至人民法院的,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圍,故依法裁定駁回劉某起訴。

南京中院金融借貸庭法官李劍表示,傳銷是法律禁止的活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是犯罪行為。參與傳銷活動,投入的資金不受法律保護,常常血本無歸。如果有人以介紹工作、生意或者投資為由,邀請或要求你交錢取得加入的資格,并且要求發(fā)展親朋好友參加,許諾可以從中提取高額報酬,一定要提高警惕。

咨詢點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