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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會員19萬人!“佳贏好未來”傳銷汝州骨干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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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19-11-16 13:16作者:鷹鑒來源:鷹鑒

去年8月13日,寧陜縣公安局破獲一起涉及全國31個省市,會員多達19萬人的特大網(wǎng)絡傳銷案。將郭某、林某民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歸案。10月18日,該起特大網(wǎng)絡傳銷案的河南汝州市骨干郭某武因觸犯刑律,被汝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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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陜縣公安局抓獲林某民等主要犯罪嫌疑人


鷹鑒了解到,2014年以來,以郭某、林某某為首的網(wǎng)絡傳銷團伙用虛假地址在山東省東營市注冊成立一個名為東營佳贏通訊科技有限公司的空殼公司,并以此為掩飾,開發(fā)“佳贏好未來”APP,在網(wǎng)上建立“佳贏好未來”商城,打著電子商務的幌子,宣稱投資100元即可注冊激活成為商城會員、獲得相應積分,并對入會者采取積分提現(xiàn)、消費抵現(xiàn)、人頭抽成、層級獎勵、晉升職務等手段,鼓動會員發(fā)展下線。4年時間,該傳銷團伙在全國各地發(fā)展會員19萬人,層級高達41層。


2017年7月,郭某武經(jīng)尹某敏介紹加入“佳贏好未來”商城平合,后以“佳贏好未來”商城平臺為依托,通過“拉人頭”方式直接或間接發(fā)展下線人員,宣稱投資100元到該商城,即可獲得商城內(nèi)100積分,享受收益。


收益分為靜態(tài)收益和動態(tài)收益,靜態(tài)收益是用100元投入平合,每天享受10積分收益,其中6.5積分為好未來積分,3.5積分商城積分,以20天為周期,總收益滿200積分后停止收益。


再次投入100積分,繼續(xù)每天收入10積分,可無限復投動態(tài)收益分為直推獎、團隊獎。


其中,直推獎是直接推薦1人加入注冊成為會員,當天獎勵5積分,可無限直推;團隊獎是直接推薦10人以上,可以最多獲得團隊下邊10代內(nèi)會員當目收益的10%。


郭某武通過建立群組授課、口口相傳的方式進行宣傳,以直接或間接發(fā)展人員數(shù)量為計酬和返利依據(jù),引誘成員發(fā)展下線,后逐步發(fā)展成為汝州地區(qū)負責人。


2017年9月,“佳贏好未來”商城不能提現(xiàn)后,郭某武用個人盈利為下面會員兌換積分,并不再繼續(xù)發(fā)展人員。


2018年8月13日,寧陜縣公安局專案組民警組成5個抓捕工作組分赴山東、河南、遼寧、浙江等地對“佳贏好未來”特大傳銷主要犯罪嫌疑人展開統(tǒng)一集中收網(wǎng)行動。抓捕組民警連續(xù)奮戰(zhàn)10余天,將郭某、林某民等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


2019年3月13日,郭某武到汝州市公安局投案,次日被取保候?qū)?。至案發(fā),郭某武發(fā)展下線人員220人參與“佳贏好未來”商城傳銷活動。


隨后,汝州市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對郭某武提起公訴。汝州市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


10月18日,汝州市法院結(jié)合郭某武的犯罪事實、性質(zhì)、情節(jié)、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并依照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郭某武緩刑三年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二萬元。


鷹鑒提醒廣大群眾:按照《禁止傳銷條例》規(guī)定,傳銷是非法經(jīng)營行為,以“拉人頭”、“入門費”、“多層次”、“團隊計酬”為主要特征。傳銷的實質(zhì)就是極少數(shù)人斂財?shù)陌褢?,絕大多數(shù)參與者都會血本無歸,眾叛親離,甚至導致傾家蕩產(chǎn)、家破人亡。為了家人和自己,請遠離傳銷騙局。[此文來源于鷹鑒,版權歸原作者,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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