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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超10年!“民族大業(yè)”重大詐騙案在周口審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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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表時間:2020-06-04 13:13作者:反傳防騙快訊來源:反傳防騙快訊

5月28日至29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扶溝縣人民法院分別宣判了一起特大民族資產(chǎn)解凍類詐騙案。反傳防騙快訊了解到,一審期間,釋印貴等四名被告人因冒充國民政府官員,掌控有國內(nèi)、外數(shù)億元的民族資產(chǎn),需要資金解凍,解凍后可分大筆錢財為由詐騙上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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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傳防騙快訊獲悉,2018年至2019年,被告人釋印貴、王建民、卞成學(xué)商定,由釋印貴冒充國民政府官員陳立夫,以掌控有國內(nèi)、外數(shù)億元的民族資產(chǎn),需要資金解凍,解凍后可分大筆錢財為由進行詐騙。由王建民、卞成學(xué)負責(zé)物色對象,王朋提供駕車、存款、取款等服務(wù),共同實施詐騙。


2018年3月份,王某成立“天意基金會”其任總會長,并任命黃某某為副總會長、團隊長數(shù)名,在微信平臺上招募“民族大業(yè)”會員18萬人,向會員虛構(gòu)“解凍民族資產(chǎn)”相關(guān)項目,資產(chǎn)解凍后可得到幾萬至幾十萬不等的錢財,取得會員信任后,騙取會員建檔立卡費、銀行卡測試費等費用。


2018年4月份,卞成學(xué)在“天意基金會”一微信群內(nèi)認識做“民族大業(yè)”的該基金會隊長崔某,多次向崔某介紹其認識國民政府時期的老人陳立夫,其掌控有國內(nèi)、外凍結(jié)的民族資產(chǎn),解凍后可分得大量錢財,崔某明知解凍民族資產(chǎn)是詐騙行為,仍向“天意基金會”總會長王某介紹,并稱該項目是真實的。


王某聽后信以為真,打著解凍民族資產(chǎn)的旗號及相關(guān)國家政策,依托“天意基金會”,在其本地以微信建群,使眾多不明真相的人加入成為會員,讓會員繳納幾元至幾十元的費用。


2019年1月,崔某某伙同王某某、王某甲駕車到駐馬店高鐵站接到王某后,到河南省泌陽縣盤古鎮(zhèn)找到釋某某,釋某某向王某出示刻有陳立夫名字的紅寶石戒指、項鏈,以證明其是陳立夫老人,并稱需要100萬元オ能啟動“解凍民族資產(chǎn)”項目,在崔某某、王某某的游說下王某信以為真,于同月28日向釋某某轉(zhuǎn)賬30萬元、1月31日轉(zhuǎn)賬3萬元、3月6日轉(zhuǎn)賬69萬元,用于解凍民族資產(chǎn)。


在此期間,被告人釋印貴、王建民、卞成學(xué)聯(lián)系上金某,金某以同樣的方式,在鄭州微信建群使多人受騙,涉及金額四十多萬元。至案發(fā),上述四名被告人先后騙取王某1134萬元,騙取金某48萬元。


原審法院認為,上述四名被告人虛構(gòu)掌控有國內(nèi)、外數(shù)億元的民族資產(chǎn),需要資金解凍,解凍后可分大筆錢財,冒充陳立夫、找“紅2000”為由,詐騙他人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公訴機關(guān)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據(jù)相關(guān)法律的規(guī)定,分別判處12年6個月到1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處罰金10萬元。


宣判后,王建民、卞成學(xué)、王朋不服,分別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相關(guān)法律的規(guī)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5月29日,扶溝縣人民法院對黃某某、崔某犯詐騙一案也進行了宣判。分別判處黃某某、崔某有期徒刑13年6個月和10年4個月,

并處罰金10萬元和5萬元。[此文來源反傳防騙快訊,版權(quán)歸原作者,如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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