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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陷貴陽“1040工程”傳銷涉案近2000萬在東莞被捕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8-05-02 10:07作者:張中鈴 張云峰來源:南方plus 四川省營山縣一男子被發(fā)小拉入名為“1040”陽光工程傳銷活動組織,深陷泥潭后竟毫不察覺,還慫恿家人一共投進了百余萬元。最后,該組織后被警方查獲,該男子也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被網上緝逃。1月18日下午,該男子欲乘坐莞惠城際列車時,被鐵路民警抓獲。 1月18日下午14時許,一名男子來到常平東站候車室欲乘坐莞惠城際列車,執(zhí)勤民警見其目光躲閃,便上前盤查。發(fā)現他是一名正在被四川警方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通緝的在逃犯,民警立即將其控制。經查,該男子名叫郭某,現年48歲,四川省營山縣人。 據郭某交代,“1040”陽光工程傳銷活動,是新式傳銷組織,其活動方式就是發(fā)展下線,在繳納會費后可不斷發(fā)展“業(yè)務員”,只要“業(yè)務員”業(yè)績優(yōu)良,就能“空手套白狼”,最終可以賺到1040萬元。所謂“1040陽光工程”,也因此得名。在2011年,以福建人魏某、陳某為首的一伙人在貴陽從事“1040”陽光工程傳銷活動,郭某經發(fā)小介紹,也加入到該組織內。在得知其中的“利好”消息之后,他開始向家人與親友進行宣傳。經不住誘惑的親友,紛紛籌措資金共計100多萬元加入“投資”,郭某因此在組織內得以發(fā)展并成為骨干成員。經郭某參與游說,近300人加入了該傳銷組織中,涉案金額近2千萬元。2016年年初,郭某感覺“苗頭”不對,便先行逃離。2016年9月2日,經警方查明案情后,將郭某列入網上在逃犯進行通緝。1月18日下午,以為風頭已過的郭某欲乘車前往惠州時,被鐵路警方緝拿歸案。 落網后,郭某悔恨難當,自己不僅沒賺到錢,家里還欠著幾十萬的債務,本來還算安穩(wěn)的日子,現在卻是負債累累,債臺高筑。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