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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跟女網(wǎng)友“回家” 被騙陷入傳銷組織 繳納1萬4后脫身 二維碼
發(fā)表時間:2018-10-14 09:44作者:張成龍來源:華商報 這一天,終于要見到她了。王強(化名)一想到這里,內(nèi)心就止不住的激動起來。她一定和自己想象的一樣善良漂亮吧。 果然,倆人一見面王強就開心不已。張娟(化名)很熱情得邀請王強去家里坐坐。王強開心的一同前往。 剛推開門,王強就被眼前的這一幕驚呆了!四五個男人翹著二郎腿,坐在椅子上很悠閑的抽著煙,煙霧像“烏云”一般密布在整個房間,嗆的王強忍不住咳嗽了幾聲。王強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上當(dāng)了!”。 “我想出去透透氣”,他邊說邊向門口走去。剛一轉(zhuǎn)身一個小伙子就把門關(guān)上了。那一瞬間,王強的腦中突然閃現(xiàn)了很多關(guān)于綁架、傳銷等恐怖畫面。 犯罪嫌疑人劉華(化名)大聲的吼到:“把你身上的錢和身份證交出來!還有手機!這是我的地盤,你乖乖待著,別想著逃跑!”。王強盡量平復(fù)著自己的情緒,等待著機會可以逃出去。隨后的四天,王強被人時刻看管著,連睡覺、上廁所也有人盯著他。 這時的王強最后悔的就是不應(yīng)該輕易的相信網(wǎng)友張娟,要不然也不會落到現(xiàn)在這個境地。 連著幾日,不斷有人給王強講課,他確信這是個傳銷組織。他們要求王強繳納錢款用于購買沒有實物的“產(chǎn)品”,從而獲得加入資格。王強為了離開,被迫以手機支付寶轉(zhuǎn)賬的方式繳納14000余元的“產(chǎn)品費”。隨后嫌疑人終于放他離開了那個“牢籠”。 該案經(jīng)長安區(qū)檢察院審查并提起公訴,劉華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李明因犯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文章分類:
北派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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